内容出处: | 《佛山报》 报纸 |
唯一号: | 191120020230028992 |
颗粒名称: | 佛山市交通局关于1990年度营运车辆及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检审换(验)证的通告 |
分类号: | C913.32;D631.5 |
摘要: | 本文主要内容是关于九〇年度营运车辆审验换证和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的检审验证工作的通告。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全市自十月二十日起开始进行车辆审验和汽维业户的检审验证工作。审验范围包括在本市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以及汽车、摩托车维修的单位、个人和车辆。审验时间分别为营运车辆审验换证自十月二十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汽维业户检审验证自十一月二十日至九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审验地点根据车(户)籍所在地的不同分为县(区)交通局及其下属交管所和佛山市交通局交管总站。营运车辆审验时需出示相关证件,而汽维业户审验时需出示技术审查合格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并缴纳公路运输管理费。新的营运证将从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使用,旧证须同时缴回作废。文末提醒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时间办理,逾期不办将按规定处理。 |
关键词: | 佛山市 佛山市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