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局关于1990年度营运车辆及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检审换(验)证的通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8992
颗粒名称: 佛山市交通局关于1990年度营运车辆及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检审换(验)证的通告
分类号: C913.32;D631.5
摘要: 本文主要内容是关于九〇年度营运车辆审验换证和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的检审验证工作的通告。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全市自十月二十日起开始进行车辆审验和汽维业户的检审验证工作。审验范围包括在本市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以及汽车、摩托车维修的单位、个人和车辆。审验时间分别为营运车辆审验换证自十月二十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汽维业户检审验证自十一月二十日至九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审验地点根据车(户)籍所在地的不同分为县(区)交通局及其下属交管所和佛山市交通局交管总站。营运车辆审验时需出示相关证件,而汽维业户审验时需出示技术审查合格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并缴纳公路运输管理费。新的营运证将从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使用,旧证须同时缴回作废。文末提醒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时间办理,逾期不办将按规定处理。
关键词: 佛山市 佛山市交通局

内容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经委、交通部《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省政府粤府(1989)122号,省交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粤交运(1988)909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粤运管(1990)196号等文件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全市自十月二十日起开展九〇年度营运车辆审验换证和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以下简称汽维业户)检审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验范围:
  凡在我市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营运的单位、个人及车辆;从事营业性汽车、摩托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均需接受审验。
  二、审验时间:
  营运车辆审验换证从十月二十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止,汽维业户检审验证从十一月二十日起至九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止。
  三、审验地点:
  车(户)籍所在地县(区)交通局及其下属交管所(站)。市属单位(包括中央、省、外市、县及军队驻禅单位)及城区单位和个人均到佛山市交通局交管总站(地址:人民西路16号)办理。
  四、营运车辆审验时要出示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九〇年度营运证、行车证、养路费证及车辆购置附加费证;汽维业户审验时要出示技术审查合格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并按章缴纳公路运输管理费。
  五、新营运证于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使用,旧证同时缴回作废。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请于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办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一九九〇年十月六日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机构

佛山市交通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佛山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