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强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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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7732
颗粒名称: 何永强被判处死刑
分类号: D914.39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何永强以诱骗、胁迫手段,勾结国家工作人员动用银行库款,被以贪污罪判处死刑,同案犯丁锋、范展阳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何永强于本月七日在南海被执行枪决。
关键词: 佛山报 何永强 贪污罪 死刑

内容

本报讯 以诱骗、胁迫手段,勾结国家工作人员动用银行库款的何永强,被以贪污罪判处死刑;同案犯丁锋、范展阳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经省高级法院复核,报最高法院核准;何永强于本月七日在南海被执行枪决。
   何永强以借钱做生意并分享利润为名,诱骗中行南海凤鸣办事处出纳员丁锋及会计范展阳动用银行库款。自一九八九年四月至九月上旬,丁、范根据何的要求,先后七次从其经管的银行库款中拿取现金六万六千元。此款交给何永强后,均被何赌博挥霍一空。同年九月二十四日,丁、范共同商定再窃取库款并伪造失窃现场报假案的计划。当日下午,丁从其经管的现金中取出五万六千八百元交给范,范即带回家中藏起。二十七日下午,丁、范共同伪造现场,并谎报库款被盗。后被公安机关侦破,将三名案犯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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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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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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