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枪者的下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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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7205
颗粒名称: 贩枪者的下场
其他题名: 记一宗非法贩卖枪支案
分类号: D6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江庆贤非法贩卖枪支弹药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同伙也受到相应处罚。非法买卖、私藏枪支弹药是违法行为,应及早交出一切枪械。
关键词: 佛山市 贩卖 枪支 案件

内容

枪支弹药是国家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严格控制使用的物品,严禁在市面上作商品自由流通。而江庆贤无视国家法律,先后四次从广西梧州市窜到中山市,非法贩卖枪支弹药,企图牟取暴利,最终落入法网。上月底,中山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江庆贤有期徒刑七年。两名同伙岑毅、连惠坤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
  江庆贤原是广西梧州市起重公司司机,曾因违法犯罪,先后两次被当地政法部门送劳教和判处徒刑。他经过两次思想改造,本应好好重新做人。但刑满释放后,江庆贤仍不思悔改,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去年初,社会上枪支买卖风靡一时,江认为这生意本小利大,虽然要冒风险,但收入颇丰。去年四月间,他窜到中越边境交易处,以人民币1600元向越南人买了“五一”式、“五四”式手枪各一支、子弹16发,藏匿在家伺机贩卖牟利。当月下旬他获悉广东沿海地区黑市买卖枪支价位较高,于是从梧州市来到中山市石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容某,并与对方商谈买卖枪支问题,容答应以人民币3000元购买手枪一支。五月一日,江携带其中一支手枪(内有子弹8发)伙同岑毅再次来中山找容商谈,后来由于价格不合,交易不成。同年七月的一天,江庆贤,岑毅第三次来到中山市,找朋友连惠坤,通过连惠坤继续联系找人买枪,由于一时找不到买主,卖枪的事再次落空。江庆贤见枪仍未卖出,心不甘,于同年十一月二十日,再次与岑毅一起到中山卖枪,并将那两支手枪连同子弹放在岑的旅行袋里,由岑沿途携带保管,次日,他们入住于石岐大柏山连惠坤暂住的地方处,怎知买主尚未联系上,枪支还未卖出,就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缴获全部枪械。
  非法买卖、私藏枪支弹药都是违法行为,江庆贤他们无视国家法律,最终落得入狱的下场。奉劝那些私藏或非法买卖枪支者,应及早猛醒,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出一切枪械,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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