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条件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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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6978
颗粒名称: 我这样的条件可以离婚吗?
分类号: D923.41
摘要: 本文讲述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包括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处理好子女和财产问题,或者一方要求离婚且经过调解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根据读者描述的情况,无法确定是否满足离婚的条件。建议读者与妻子协商解决问题,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关键词: 离婚 婚姻法 条件

内容

编辑同志:
  几年前,我与爱人相识了一个月就登记结婚。后来发现我们之间各方面都有很大差距。当时曾考虑与她分手,但怕别人取笑,现在我们虽然有了孩子,但我一直对她没有感情,还想着离婚。请问,我现在是否有条件离婚呢?
  石湾区张槎 陈某
  陈读者: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作适当处理的,准予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可见,离婚是有法定条件限制的。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有离婚的会意,而感情确已破裂,是指夫妻感情已无和好可能,婚姻已成为“死亡婚姻”。你来信反映的情况,并未反映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也未反映出“双方有离婚的会意,对孩子和财产已作适当处理”,因此难以一下子说够或不够条件离婚。如果尽了一切努力,仍无法将现存的婚姻关系维持下去,那就应与你妻子协商。如协商不成,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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