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起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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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6726
颗粒名称: 我市今起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分类号: G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佛山市将从今天开始到9月10日开展“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宣传月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向公众宣传文物保护法和相关知识,包括电视录像片播放、专题节目播放、举办陈列展览、免费或优惠接待集体观众参观、举办文物图片展览、组织文物书刊销售等。同时,还将召开座谈会征询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并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大、中、小学将举办专题报告会,参观市、县博物馆或文物保护单位,举行中学生文物知识、文物法律知识有奖竞赛。
关键词: 文物保护 宣传月 文物法律

内容

本报讯 自今日起至9月10日,我市开展“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宣传月活动。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各级宣传、文化、教育单位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宣传月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文物保护法。
  据悉,在宣传月活动期间,佛山有线电视将播映佛山向国家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电视录像片;广播电台(站)将播放有地方特色的专题节目。博物馆、纪念馆将举办陈列展览,免费或优惠接待集体观众参观。图书馆将举办文物图片展览,文物商店举办文物咨询活动,新华书店组织文物书刊销售。文化单位将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文物法宣传日”活动。文物、文化部门还将召开座谈会,征询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抓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 有标志说明、有科学记录档案和有保护组织)工作的落实。大、中、小学将举办“家乡文物知多少”、“知我家乡、爱我家乡”专题报告会,参观市,县博物馆或文物保护单位,举行中学生文物知识、文物法律知识有奖竞赛。形成“爱护文物光荣,损坏文物可耻,破坏文物有罪”的风尚。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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