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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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5721
颗粒名称: 严惩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分类号: DF6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城区法院对涉及盗窃、抢劫、流氓、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等罪的十名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八人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四至十五年,吕犯因盗窃罪行特别严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启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关键词: 严惩 刑事犯罪分子 盗窃 抢劫

内容

本报讯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城区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十名分别犯有盗窃、抢劫、流氓、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等罪的犯罪分子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会上,城区法院宣判了四案八名刑事犯罪分子。其中有蒙面持刀、持假手枪在酒店内抢劫的重大抢劫犯蔡锦斌、江富炎、梁润强、梁业生;有从紫金县流窜到佛山城区,在街道上大肆盗窃自行车的盗窃犯邱为强、邱耀南;有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一次用刀砍伤三人的流氓罪犯冯志军;有介绍多名暗娼给他人嫖淫,自己亦嫖娼的罪犯杨焕新。上述犯罪分子被分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四至十五年。随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宜宣读了对重大盗窃摩托车案犯吕汝安、李启昭的终审判决。吕犯是南海县罗村镇人,于去年伙同李犯,窜到南海县府盗窃进口摩托车两辆,价值一万三千七百元。吕犯还单独窜到佛山城区百货大厦、山紫商场等处盗窃进口摩托车六辆,价值五方四千多元;吕犯除自用一辆外,其余均拆散销赃,得赃款三千余元。吕犯盗窃罪行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启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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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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