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三年有结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5341
颗粒名称: 打官司三年有结果
分类号: F426.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深圳市葵涌食品厂在佛山设立联络处,未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即开展经营,逃税被税务局查处,历经三年审理后被判决补缴税款近20万元。该联络处不服判决,上诉后被驳回并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
关键词: 深圳市 食品厂 税款案

内容

本报讯 深圳市葵涌食品厂在佛山市城区设“深圳市葵涌食品厂驻佛山联络处”,未经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而进行经营活动,逃漏国家税款。1987年,市城区税务局依法对其作出补税的决定。该联络处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历经三年来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0年5月12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联络处被判决补税近20万元。
  该联络处于1986年6月,以“葵涌食品厂”的名义,在我市开设了银行帐户,利用帐号销售汤料。1987年4月,佛山市工商局和市城区税务局,对该单位违反国家税收征管规定的行为,分别作出罚款及补税处理,该单位向佛山市税务局申请复议,被驳回后,又向佛山市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复议裁定。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定:维持佛山市税务局有关裁定。上诉人仍不服一审判决,再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期间,委托佛山会计师事务所对该联络处的经济性质,与葵涌食品厂的经济关系等进行鉴定。经过调查、核实、认定,最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关二审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由上诉人负担。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李钦泉
责任者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深圳市
相关地名
佛山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