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套汇」「逃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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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5118
颗粒名称: 何谓「套汇」「逃汇」
分类号: D922.286
摘要: 套汇和逃汇是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以人民币偿付进口货款、私自将外汇存放境外等。根据《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这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处罚。
关键词: 外汇 逃汇 处罚

内容

问:有些企业因不清楚国家有关不准套汇、逃汇的规定,而受处罚。有关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套汇,是指在我国境内的单位,企业或个人,通过第二者或者采用各种非法手段,换取外汇或外汇权益,攫取国家应收的外汇。根据《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套汇行为;(一)未经批准,私自以人民币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其他款项;(二)境内机构以人民币为驻外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三资」企业、短期入境个人支付其在国内的各种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没有卖给国家的;(三)驻外机构使用其在中国境内的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各种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四)外国驻华机构、「三资」企业及其人员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各种费用,而由他人以外汇偿还或者其他类似的形式偿还的;(五)未经管汇机关批准,出国人员将出国经费或从事业务活动所得的外汇购买物品或挪作他用,以人民币偿还的;(六)境内机构以出口收入或其他收入的外汇,抵偿进口物品费用或其他支出的。 逃汇,是指在我国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对于应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买卖或存放境外等。逃汇行为也有下列几种:(一)未经管汇机关批准,境内机构将收入的外汇私自保存、使用,存放境外的;(二)境内机构、「三资」企业以低报出口货价、佣金等手段少报外汇收入,或者以高报进口货价,费用,佣金等手段多报外汇支出,将隐瞒的外汇私自保存或存放境外的;(三)驻外机构及境外设立的中外合营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将应调回的利润留在境外营运或移作他用的;(四)未经批准,出国团组或人员不按专项计划使用外汇,将出国经费或其他业务活动所得外汇存放境外或移作他用的。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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