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县惩处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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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4618
颗粒名称: 南海县惩处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分类号: D669
摘要: 本文讲述佛山市中级法院与南海县法院在五个镇召开宣判处理大会,依法判处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其中五名重大行凶抢劫犯被判处死刑,一名被判处死缓。在沙头镇召开的宣判会上,法院对抢劫摩托车的罪犯林炳权和颜惠龙进行了宣判,判处林炳权死刑并就地正法,判处颜惠龙死缓。
关键词: 南海县 惩处 犯罪分子

内容

本报讯 市中级法院与南海县法院一起,最近在里水、盐步、西樵、黄岐、沙头镇召开5场宣判处理大会。依法判处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其中对5名重大行凶抢劫犯判处死刑,1名判处死缓。
  5月21日,在沙头镇召开的宣判会上,法院对抢劫摩托车的罪犯林炳权、颜惠龙进行了宣判。现年20岁的林炳权,是顺德县北滘镇人,1986年因打架勒索,被送劳教两年半。解除劳教后,劣性不改。去年11月30日,他伙同本镇解教人员颜惠龙密谋抢劫摩托车,窜到南庄镇和龙江镇寻觅作案对象。当晚8时许,在龙江北的路口,他们以租乘薛某的摩托车回家为借口,诱骗薛某到沙头镇一片菜地,实施暴力,劫去薛的摩托车及现款185元。案发后,两犯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法院依法判处林炳权死刑,就地正法;判处颜惠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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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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