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被判七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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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4158
颗粒名称: 徐晓被判七年徒刑
分类号: D9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海县人民法院对“三·二”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徐晓的审判结果。徐晓因驾驶货柜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5人重伤、11人轻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文章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徐晓的违法行为,并指出他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承担全部责任。
关键词: 南海县 交通事故 审判结果

内容

本报讯 日前,南海县人民法院在大沥镇灯光球场开庭审判“三·二”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徐晓,依法判处交通肇事犯徐晓有期徒刑七年。
  今年3月2日凌晨1时许,香港联丰玩具制衣厂司机徐晓驾驶CE668货柜车,由鹤山开出返香港。凌晨2时许,货柜车行至广佛公路钟边路段时,由于精神疲劳打瞌睡,驾车跨过道路黄色中心实线1.5米,以60多公里时速右转弯,致货柜车左车厢角剧烈碰撞迎面驶来的海南省大客车,把客车撞后11.9米,左车厢全部掀掉。造成21人死亡、5人重伤、11人轻伤,客车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法庭经过调查取证,认为司机徐晓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关于“各行其道”、“必须遵守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速度限制”的规定,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徐晓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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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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