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各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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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2697
颗粒名称: 城区各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分类号: F810.43
摘要: 本文提供了不同类型和地区学生的杂费标准,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学生、寄读生、职业高中生等,同时也明确了各项费用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学费、杂费、培养费、代收费等。特别强调了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不得以各种名目另定收费。
关键词: 学生 杂费标准 收费项目

内容

(一)计划内学生的杂费标准:
  一、小学生每学期收杂费四十元(同济小学、元甲小学、市九小收五十元,建设小学、市二小、十八小、二十五小收四十五元)。
  二、初中每学期收五十元(一中收六十五元)
  三、高中生每学期收六十元(一中收八十元),不再另收学费。
  (二)计划外学生及重读生的杂费标准:
  一、小学生每学期收八十元。二、初中生每学期收一百元(一中收一百三十元)。三、高中生每学期收一百二十元(一中收一百六十元),不收学费。
  (二)寄读生(指非城区、石湾镇户口的学生)除按计划外生标准收杂费外,另一次性收建校集资费,小学生收三百元,初高中生收五百元。
  (四)职业高中生收杂费、培养费标准:
  一、职业高中生每学期收杂费六十元。
  二、为了扶助职业中学的发展,凡录用职业高中毕业生的单位,要向职业中学缴交每生六百元的培养费。收取培养费的办法:
  ①凡录取为职业高中生,学生自一年级起每学期向学校缴交预收培养费一百元。毕业后经录用,由学校向录用单位收取培养费六百元后,退回六百元给学生家长。②若学生毕业时不服从安排或自谋职业,则学校不退回预收的培养费。③若学校无法推荐,则向家长退回三百元
  (五)要严格控制代收费项目;
  一、书费是代收代支费用,按实结算,
  二、讲义资料费,中学生每学期收十元,小学生收七元,由学校统一管理;
  三、中学生的班会费和学生会费合计每生每生每学期收五元,小学班会费及少先队活动费合计每生每学期收三元。一学期结束前向学生公布收支情卜况。
  四、在校开午膳的学生。每月收管理费六元,小学课后少数留校生每月收费四元六、体检费,是代收代支费用。按教育部门规定中小学生体质检查项目和现行医疗费标准计算,由教育部门统一核定向学生收取。
  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及规定,各校应严格执行,不得以各种名目另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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