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法》下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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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1885
颗粒名称: 《城市规划法》下月起施行
并列题名: 市建设系统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宣传贯彻工作
分类号: D912.29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将于1990年4月实施,取代了原有的《城市规划条例》。该法明确了城市规划的性质、任务和要求,并规定了“一书两证”制度,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必须附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申请必须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确保法律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已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开始宣传普及规划法知识。
关键词: 佛山市 城市规划法 施行

内容

本报讯 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杨尚昆予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今年四月一日开始施行,现行的《城市规划条例》同时废止。
  《城市规划法》共六章四十六条,对城市的范畴、城市规划的性质、任务和要求,对制定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必须遵循的方针原则,实施城市规划的主要环节和规划管理的程序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一一作了明确的规定。对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要求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以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最为突出的是,它明确规定了城市规划管理实行的“一书两证”制度。“一书”就是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在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两证”就是: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取得由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向国土部门申请用地,办理征用划拨事宜,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这是保证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
  为做好《城市规划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指示和要求,我市建设系统已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把三月份定为宣传月。在市宣传、司法部门和各新闻、出版单位的支持下,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多种舆论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划法,大力普及规划法知识,以求形成一个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的局面。
  与此同时,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着手进行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准备工作,使这部法律能得以顺利实施。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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