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案犯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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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9701
颗粒名称: 两名案犯受到法律严惩
分类号: D66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海县人民法院判处盗窃和强迫妇女卖淫罪犯胡松园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犯有容留妇女卖淫罪和流氓罪的黄远深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五千元。两人因触犯国家刑律而受到法律严惩。
关键词: 佛山市 案犯 盗窃 妇女卖淫

内容

日前,南海县人民法院在小塘镇召开宣判大会,判处盗窃和强迫妇女卖淫罪犯胡松园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犯有容留妇女卖淫罪和流氓罪的黄远深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五千元。
  胡松园是广西横县青年农民。今年4至7月间,他先后五次分别窜到南海县南庄镇紫南村、小塘镇豫泉旅店、江湄村,以及九江镇南方村和三水县西南镇等地,潜入群众住屋作案,盗得人民币1812元,港币590元,存额共1800多元的存折两本以及价值464.5元物品。在6、7月间,胡松园先后两次从家乡带女青年黄某到小塘墟豫泉旅店住宿,进行卖淫活动。当黄某不愿向某些嫖客卖淫时,胡松园就对其打骂,迫黄去卖淫。
  目营豫泉旅店的小塘镇46岁农民黄远深,明知黄某是暗娼,但他为使自己开办的旅店住宿人员增多,从中牟利,竟两次容留黄某在店中住宿卖淫。并要黄某在白天活动,以防公安人员夜间查房发现。黄远深自己又两次与黄某嫖宿,又先后介绍了六名嫖客。胡松园、黄远深触犯国家刑律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知识出处

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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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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