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斑马线上过往行人安全应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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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7898
颗粒名称: 马路斑马线上过往行人安全应有保障
分类号: U492.8
摘要: 本文指出在佛山市区马路上的斑马线存在安全问题,一些驾车人士忽视礼让行人,并提出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做法来改善情况。
关键词: 佛山市 斑马线 安全问题

内容

马路上供行人横过马路而设置的斑马线交通标志,据说是国际性交通标志。它是保障行人横过马路的安全线。一切车辆遇上它都应慢驶甚至停驶,而礼让行人安全度过。这条交通规则,在交通发达地方可以说是众所周知的。而对它的遵守态度如何则反映人的教养水准。
  有些从国外、域外归来的同志,谈到外面这一现象,都津津乐道彼地的现代文明意识和良好习惯。就事论事,就这一点是该称道的。而返观目前我们市城区马路上斑马线的现象,确有不尽人意之处。笔者无意拿别人之长与我之短对比,不过只要你亲自到交通繁忙路段的斑马线走一走,你自有怵目惊心的体会。好些驾车人士不管你什么斑马线都一样风驰电掣争分夺秒地一闪而过,尤其一些年轻的摩托骑士们,真有如雷闪电烁瞬间即逝。成年人遇此固然捏一把汗,老人与小孩更是心惊胆战!对此,路人、邻里偶然谈起时有怨声诟语。有人把这种现象,视为目前某些人对“竞争”概念和对“时间就是金钱”的说法的误解所至。甚至有人言之愤激,认为我们公民意识低下,或说交警部门未尽监管职责。
  此说,笔者未敢都表认同。我国是泱泱大国,富有礼恕仁让的传统。解放以来交通方面礼让成风,佳话流传,不应无视。当然,一种社会良风是破易成难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艰巨而关键的问题在于教育,也要时间。更不应一概而论,怪责交警部门的同志。笔者所见,交警部门做了不少工作。譬如在红灯下不准行人横过马路的规劝工作做了不少。虽然是劳重而功轻,但不应妄加指责。我认为既要保障路人在斑马线上的安全,就必须实行重教与严管相结合才能收效。可搞几个交通安全宣传周,多设交通灯号对驾车人士和马路行人应遵守的规则深入传宣,违章者无论司机或行人都应该执罚。反复宣传,严加执罚,经过一段时间,我看是必有效。可信否?仅供执事者参考。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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