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向明等非法办证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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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6858
颗粒名称: 陈向明等非法办证受制裁
分类号: D669.8
摘要: 本文介绍陈向明、陈宜江、李海南、何志光等人因非法办理汽车入户、改型手续和倒卖汽车从中牟利,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 佛山市 非法办证 陈向明

内容

本报讯 非法办理汽车入户、改型手续和倒卖汽车从中牟利的陈向明、陈宜江、李海南、何志光等人,最近受到国法、政纪的严厉制裁。
  陈向明、陈宜江、李海南、何志光原是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民警。陈向明、陈宜江两人非法办理4辆汽车入户和改型手续,从中收受贿赂。他们又为梁某办理3辆汽车的领牌转户手续,收受人民币1.8万元均分。陈向明多次非法办证,收受贿赂共24385元人民币、2800元港币。陈宜江与李海南另为某运输队办理组装汽车入户领牌,各收受该队送的本田125C摩托车1辆,陈宜江合共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2670元;李海南将赃物变卖,得款5000元。陈向明、陈宜江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伪造证件罪,李海南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分别被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13年和3年,并被开除公职。
  何志光伙同叶某、陶某等人从某配车行购买旧进口小汽车4辆,经翻新卖出一辆,牟利1150元。此间,何志光又伪造“奥斯汀”小车一辆卖出,牟利5000元。何的行为已构成投机倒把罪,被送劳动教养1年6个月,并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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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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