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为何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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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6295
颗粒名称: 「上门女婿」为何难找
分类号: C91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村干部老范反映,农村招赘难的问题普遍存在,这源于封建婚姻制度的影响和宗族观念的顽固。我国宪法和婚姻法都规定了男女平等,婚姻法更明确规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人们应该摒弃旧习俗的偏见,欢迎男到女家落户,而青年们也应该有法律保障,高高兴兴地去女家落户。
关键词: 佛山市 女婿 农村

内容

村干部老范讲了这样一件事,他们村的钟阿婆只有一个独生女。女儿二十五岁了,今年初找了一个姓李的对象。为了照顾母亲,姑娘要求小李到她家落户,小李一口应允。但后来经不起家人的反对和旁人的冷嘲热讽反悔了,至今钟阿婆还找不到“上门女婿”。“唉,在农村男到女家落户真难啊!”老范感叹地说。
  类似小李那样不愿到女家落户的事在农村并不鲜见。究其根源,封建婚姻制度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在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人们把男到女家落户称为“入赘”。赘就是多余无用的意思男子如不自立门庭而入赘女家,则要受到歧视。甚至规定赘夫到女家要冠以妻姓,所生子女也要从母姓。这种习俗至今还在人们头脑里留下深深的烙印。还有一些宗族观念顽固的人则认为“闺女出嫁理当然,男到女家添麻烦”,怕“外来户”占了他们的产业。诸如此类的看法都是“男尊女卑”封建残余观念作怪。
  为了破旧立新移风易俗,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男女平等,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杖利。婚姻法更明确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对封建夫权观念的有力冲击。人们特别应该摒弃旧习俗的偏见,欢迎男到女家落户。而象小李那样的青年也不要屈服于旧的习惯势力,有法律作保证,应该高高兴兴地到女家去。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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