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县严惩交通肇事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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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6271
颗粒名称: 顺德县严惩交通肇事犯
分类号: D9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顺德县人民法院在大良镇召开宣判大会,对六名交通肇事罪犯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张汝洪因违章驾车翻落鱼塘造成四死一伤,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其他五人也被判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或缓刑。
关键词: 顺德县 交通肇事犯 人民法院

内容

本报讯 八月二十六日,顺德县人民法院在大良镇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驾车违反交通规则,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命伤亡的六名交通肇事罪犯进行公开宣判,其中违章驾车翻落鱼塘致四死一伤的张汝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胡垣均、张桂钊、何炳新三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冯腾波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张木星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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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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