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犯法 罪有应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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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6196
颗粒名称: 执法犯法 罪有应得
其他题名: 一起敲诈勒索流氓案始末
分类号: D66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顺德县大良镇发生一起不当关系事件,治安队员吴日新和郑志强趁机敲诈勒索,并对女方进行凌辱。男方发现事情不对劲后报警,最终吴和郑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和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
关键词: 顺德县 敲诈勒索 治安队员

内容

今年2月27日深夜,北风呼呼,在顺德县大良镇南三四区禽爬岗凉亭上一对青年男女却打得火热,在此发生不正当的关系……
  突然,近处一道电筒光照过这对男女的身影,只见该区治安队员吴日新、郑志强两人冲上前来,他们不问情由,随即将这对男女带上手铐进行查问,并扣留女方的身份证。这对男女恐怕自己的不正当行为张扬出去,要求他们不要带回派出所审查。吴、郑两人见有机可乘,借口要检查这对男女有否发生性行为,将女方带到另一边假装查问,对其大耍流氓。及后,吴、郑两人对这对男女说:“你们今晚做的事,我们可以罚款三千元或要你们坐牢五年。”男方心中害怕,要求罚款处理。后经双方讨价还价,吴、郑两人决定罚款一千五百元。
  当男方回家取钱期间,吴、郑两人兽性大发,又再次在凉亭对女方百般凌辱。直到男方从家里拿钱给他们后,这对男女才得回家。吴、郑两人也就将一千五百元私分入袋。
  次日,男方觉得事有跷蹊,于是到南三四派出所找他们弄个明白。当吴、郑两人见男事主来到查问,怕事情败露,一口咬定不认识对方。在场的派出所干警见此情况,立即对吴、郑两人隔离审查。在确凿证据面前,他们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八月九日,顺德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和流氓罪判处吴日新有期徒刑四年,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郑志强有期徒刑二年。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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