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六名经济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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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6033
颗粒名称: 我市六名经济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分类号: D631.2
摘要: 本文章记述了佛山市6名经济犯罪分子携带赃款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其中科级干部1名。检察机关呼吁其他犯罪分子尽快投案自首。
关键词: 佛山市 经济犯罪 投案自首

内容

本报讯 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投案自首坦白的通告》发布一周以来,在政策的感召下,我市已有6名经济犯罪分子携带赃款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其中顺德县2名,南海县4名,退回赃款3万多元,其中科级干部1名。
  两院《通告》为经济犯罪分子提供悔罪自新的机会,但仍有一批早在检察机关监督视线之内的人员,至今尚存侥幸心理,在等待、观望。检察机关奉劝这些人要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早投案早立功,走坦白从宽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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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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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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