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变风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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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4032
颗粒名称: 婚变风波
其他题名: 一宗离婚案件的前前后后
分类号: D923.91
摘要: 本文报道了一宗高明县杨梅镇的离婚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准忠某与妻子黎某离婚。忠某和黎某婚姻的起源和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然后指出忠某因产生喜新厌旧的思想而与另一女性黄某发生婚外情。忠某多次试图离婚,但法院判决均不准许。此外,有关部门对忠某和黄某作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关键词: 离婚案件 婚姻纠纷 调解工作

内容

本月上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高明县杨梅镇忠某起诉的一宗离婚案,依法判决不准忠某与妻子黎某离婚。宣判之后,当地干部和群众无不拥护法院的正确判决。
  忠某与黎某的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是很好的。他俩是同村人,自小相识,一九七一年,忠某是大队的团支部书记,文艺宣传队长,而黎某是共青团员、宣传队队员,彼此常来常往,慢慢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互相了解,于当年十一月举行了婚礼。一九七二年忠某被选送佛山卫校读书,当时他家中上有年老的母亲,下有细小的弟妹,生活还比较艰苦。黎某为使丈夫读好书,主动挑起家庭生活的重担,她起早摸黑地干,将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平日黎某节衣缩食,把省下来的钱给忠某零用,使他安心学习那牛头,忠某对黎某也很关心,每逢节假日都回家与妻子共同操持家务,生活虽不宽裕,但夫妻相亲相爱,家庭和睦,是当地群众公认的恩爱夫妻和模范家庭。
  但好景不长,忠某进了城后当了官,便产生喜新厌旧的思想。一九七四年忠某分配到高鹤县某卫生院工作起初,他差不多每天晚上都回家,帮助家里购置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一九七六年他与卫生院女护士黄某相识后,双方关系逐渐密切起来,忠某也就少回家了,因而在医院影响很不好。一九八三年,组织上把忠某调到离该医院几十里外的某卫生院工作,并把其妻和子女迁入城镇居住,当时夫妻关系还是好的。一九八三年忠某提升为医院副院长后,与黄某来往更加频繁,两人经常通信、打电话相约幽会,直至发展到两人长期通奸,黄某也曾人工流产几次。黎某对丈夫的行为虽有所闻,但只是苦口婆心地劝说和独个儿的流泪,从不敢得罪他半句。一次黄某来到家中,当着黎某坐在忠某的大腿上,黎某见他们行为太不象样,非常气愤,于是动手将黄某推开,黄某不让,双方发生扭打。事后,忠某不但不批评教育黄某,反而借故与黎某分居分食,并于一九八七年向法院提出与妻子离婚。高明县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有关部门对忠黄两人分别作出处理,忠某被开除党籍、撤销副院长职务,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二年;黄某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
  市中级法院判决不准忠某离婚和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后,忠、黄两人仍偷偷摸摸来往。忠某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经常回家与妻子吵闹、甚至打架,创造离婚条件。去年八月,忠某又一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有过错一万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应着重做好调解和好的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的规定,再次判决不准忠某与妻子离婚。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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