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铁牛」大有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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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3258
颗粒名称: 如今「铁牛」大有用场
分类号: S2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高明镇郊新村采用手扶机主与农户签订代耕合同的方法,解决了农村耕作问题,推动了农事工作,受到了农民欢迎。新村重新调整土地,连片集中,实行“五统一”,与手扶机主签订承耕土地合同,有效解决了缺耕牛、缺“铁牛”、缺劳力的困难。
关键词: 高明镇 农村耕作 机耕

内容

本报讯 高明镇郊新村针对农村耕作实际,实行手扶机主与农户签订代耕合同的办法,推动农事工作,双方也各得其利,受到农民欢迎。
  新村是一条仅有105户、372人的自然村,全村有水稻面积456亩,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土地是按人口平均分配的,并按肥瘦、远近适当搭配,每户有七、八块左右,相当分散零碎。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土地分配方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水利设施、农田基建、交通运输,更不适应当前商品经济的现代农业生产。
  为了解决这个间题,村委会同群众商量,决定重新调整土地,连片集中,这样有利于机耕作业。去冬今春,村委会在耕作制度上实行“五统一”的同时,在承耕土地上与手扶机户主签订承耕土地合同,有效地解决了部分农户缺耕牛、缺“铁牛”、缺劳力的困难。在承耕合同上推行“五定”,效果较好。
  一是定机耕面积。机主同农户签合同,保证农忙期间按时、按质完成机耕任务;二是定耕作次数。规定每亩两犁八耙,分春、夏、冬三个耕季,耙田质量要求平、滑、软;三是定耗油标准。一年每亩两犁八耙,供油量6.4公斤/亩,节约归己,超耗自补;四是定收费标准。每年冬、春、夏耕季(两犁八耙)每亩收费34元;五是定供应油料办法。以机主同农户签订代耕合同的面积多少,在耕季结束时由村委会发给验收证明,机主持证到农机供应站结算购买油料。
  该村由于推行了机耕合同制,大大加快了生产进程,受到群众欢迎。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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