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厂长奖惩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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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1658
颗粒名称: 试行厂长奖惩条例
分类号: D03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佛山市企业年度承包达标并实现利润的情况下,给予厂长(经理)不同额度的奖励,从2000元到500元不等。副职也会获得一定比例的奖励。对于企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严重违反财经制度或虚报数字导致虚盈实亏的情况,则会根据情节给予罚款和行政处分。
关键词: 佛山市 人事管理 公共部门

内容

条例规定:凡企业年度承包“达标”的,实现利润100万元以上者给厂长(经理)奖励2000元,25万元至100万元以上者奖1500元,10万元至25万元以下者奖1000元,10万元以下者奖500元;副职则获取90凡企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财经制度,以及虚报数字而虚盈实亏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和行政处分。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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