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检查所呼吁市民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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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7174
颗粒名称: 市物价检查所呼吁市民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分类号: F714.1
摘要: 本文介绍市物价检查所发出关于发动市民履行“物价监督举报”的公告,旨在贯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佛山市 物价检查 违法行为

内容

本报讯 为贯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物价检查所于本月3日发出《关于发动市民履行“物价监督举报”的公告》。
  《公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发现我市的国营、集体工商业、服务行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有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而乱涨价、乱收费,以及对放开的主要商品有哄抬物价、调价频繁和其他一切价格违法行为,均有权监督、检举、揭发。我市各级物价检查所受理人民群众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行使物价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职权。
  《公告》还指出,广大群众履行“物价监督举报”,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直接向我市各级物价检查所举报或投诉。各级物价检查所负责对举报人姓名保密,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者依法追究。
  我市各级物价检查投诉电话是:市物价检查所(垂虹路垂虹院2座首层):84119;南海县物价检查所:32359;顺德县物价检查所:22751;三水县物价检查所:31501;高明县物价检查所:22034;石湾区物价检查所:72122。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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