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一身正气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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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6453
颗粒名称: 这位一身正气的检察官
其他题名: 记石湾检察院检察长叶伯泉
分类号: D926.3
摘要: 本文章记述了石湾区检察院检察长叶伯泉同志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不徇私情,拒腐小沾,洁身自爱,深受人们赞扬。
关键词: 石湾区 检察官 叶伯泉

内容

石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共产党员叶伯泉同志从事政法工作30多年。长期以来,他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不徇私情,拒腐小沾,洁身自爱的高尚品格深受人们的赞扬。最近,他被广东省检察院授予优秀检察长称号,并荣立三等功。
  1986年间,石湾区检察院在办理张槎镇某贸易公司两名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七万多元的经济大案。这时,案犯的亲属找来一干部亲自登门找老叶,要求在处理时高抬贵手。老叶当即拒绝了他,并理直气壮地说,作为一个国家干部,应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执法如山,秉公办事,是我们的职责。把这位讲情的干部顶了回去。不久,便将这两个经济案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叶伯泉同志不徇私情,秉公执法是他一贯的作风。一次,老叶正办理一宗投机倒把案件时,正逢端午节,案犯的密友来到检察院,邀请老叶和全体干警观看龙舟比赛,并声明一切费用由他包了。老叶看透了来人的用意,一面感谢他的邀请,另一面严肃地对他进行批评。事后,老叶对同志们说,如果我们去了,在处理这宗案件时就不好说话了。
  有些同志说老叶这样做是不近人情,把人家得罪了。但是他认为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检察干部应有一身正气,这样,才能秉公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在他的带动下,全院干警都能做到为政清廉;秉公执法。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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