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明”促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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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6169
颗粒名称: 以“明”促廉
分类号: D630.9
摘要: 本文论述了各单位都在订整改措施,堵塞不廉漏洞,这是好事。但愚意以为,还要使之公开化,并采取积极措施方便群众监督。
关键词: 廉政建设 反腐倡廉 佛山市

内容

近来,廉政成了仅次于物价、工资改革的热门话题,各方人士纷纷出谋献策,有倡议“厚俸养廉”的,有主张“俭以致靡”的,有呼吁“以法治廉”的……笔者不敏,谨提出以“明”促廉,附于诸君子之末。
  “明”者,透明度也。不廉现象之产生,原因固多,但莫不与办事不透明有关。不廉,总是见不得人的,君不见,许多肮脏交易只能“斟盘”于密室?足以等价交换的批文、指标……又总是装于个人口袋里?阴沟暗角,蛇鼠孳生;阳光普照,鬼魅难藏。例如高考,虽然有人诟为“一次考试定终身”,但毕竟透明度高,落榜者只好怨自己,假如恢复“文革”期间的推荐,不妖魔横行才怪呢!提倡办事透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不失为治廉一个好办祛。
  有人说,各单位都订有规章制度,如什么“八不准”、“十做到”等。这是一种自我约束机制。但如果机制内部出了毛病,如上梁不正,自我约束就成了一纸空文。有人说,上头也会监督的。但不管多高明的上头,亦难以明察秋毫。何况不廉者自有对付上头之策。包括最厉害的一着——岁末拜灶君,饴糖封嘴。所以,不论自我约束机制还是上头监督,都要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从内到外、自上到下的监督网络,那么,不廉者就会到处碰壁,寸步难行。
  现在,各单位都在订整改措施,堵塞不廉漏洞,这是好事。但愚意以为,还要使之公开化,并采取积极措施方便群众监督。举个例说,一个物资单位,敢不敢把牌价物资去向公开呢?敢了,就是真心搞好廉政,否则,不是“叶公好龙”,就是糊弄老百姓。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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