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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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6155
颗粒名称: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公报
分类号: D05
摘要: 本文是一份会议公报,具体来说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公报。公报内容包括会议的召开时间、出席人员、主持人以及会议通过的乔石同志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的报告。
关键词: 公报 委员会 佛山市

内容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一九八八年九月三十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88年9月29至30日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67人。中央机关有关部门、军队纪检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纪委机关各厅室主任列席了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乔石主持了这次会议。
  全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乔石同志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的《加强党的纪律,保证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的报告。
  全会一致拥护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认真贯彻执行。
  全会认为,为了保证治理环境、整顿秩序、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全党必须增强纪律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地同中央保持一致,维护中央的权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全会强调,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违抗中央方针、政策和决定,扰乱经济秩序和其它违纪行为,都要严肃查处,并按照党章的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全会提出,必须加强纪检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各级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振奋精神,深入实际,努力工作,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责任。
  全会号召,各级纪检机关和全体纪检干部要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以新的姿态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保证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作出新的贡献。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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