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撤消函不改,办事马虎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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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4789
颗粒名称: 机构撤消函不改,办事马虎不应该
分类号: C9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高鹤县自1982年春分为高明县和鹤山县,已有六个年头。1983年秋实行市管县体制,高明县归属佛山市管辖,鹤山县归属江门市管辖。但多年来,佛山市粮食局仍在使用旧的信封,将公函寄往已不存在的收信单位,给高明县和鹤山县的粮食局带来不便。文章作者建议佛山市粮食局的有关同志在使用旧信封时,应注意修改收信单位名称,以免误时失事。
关键词: 高鹤县 机构 撤消

内容

众所周知高鹤县自一九八二年春分为高明县和鹤山县,至今整整六个年头有多;自一九八三年秋实行市管县体制,高明县归属佛山市管辖,鹤山县归属江门市管辖,至今也足足有五年之久可是,这几年来,我们还不时收到「广东省佛山地区行政公署粮食局缄」收信单位是「高鹤县粮食局」这样的公函(见左图),因沙坪镇是原高鹤县城,当地邮局按习惯自然是寄来鹤山县粮食局。我们收到这些公函后,知道是佛山市邮局寄发的,便立即改寄高明县粮食局。
  佛山市粮食局的有关同志,在使用这些旧信封时,应想一想这些公函会寄去何处,看着这些信函就觉得荒唐可笑,因为收、寄单位早已不存在,仍然照寄不误,作为机关的工作人员办事如此马虎,太不应该了!佛山市粮食局的同志如果觉得浪费这些旧信封可惜的话,使用时应把「鹤」字改为「明」字,把「广东省佛山地区行政公署粮食局缄」改为「广东省佛山市粮食局缄」。麻烦人是小事,误事则是大事了。
  此事,我们曾口头告知高明县粮食局的个别同志,委托他们将此事转告给佛山市粮食局知道。但佛山市粮食局的有关同志,几年来总是不改,因此,这次我们只好将情况和今天(七月二十八日)收到的公函转寄给你们,麻烦你们将此公函退回给佛山市粮食局。希望以后再没有此类事情发生,以免误时失事,幸甚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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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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