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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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2524
颗粒名称: 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分类号: D916.3
摘要: 本文介绍我的同学阿南借钱给朋友小刚经营制砖厂,约定一年内还清,但小刚以经营亏损为由逾期未还。阿南起诉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刚应在一个月内清偿全部借款,但已近五个月仍未偿还。阿南问可以通过哪些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键词: 佛山市 人民法院 官司

内容

最近,我有一位高中同学阿南跟我讲起一件事:一九八四年间,阿南的朋友小刚需要一笔资金经营一间制砖厂,他便倾囊相助,借了六千元给小刚,双方言明一年内还清借款。可是一年期满后,小刚以经营亏损为由,一直拖延还款。去年底,阿南起诉至法院。法院召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要求小刚在一个月内,清偿全部借歉。然而,调解协议已生效近五个月时间,小刚仍分文未偿还。为此,阿南提问:对拒不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还可以通过哪些诉讼程序,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协议,一方拒绝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与利益。执行程序,一般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如果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但都必须提供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并应提供被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同时,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遵守一定的期限。这个期限长短不一,根据申请的主体而定。提出申请执行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期限为一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期限为六个月。均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协议书等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逾期不再办理执行申请。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执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据此,阿南可根据调解协议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在一年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债务人小刚清偿全部借款。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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