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县公开宣判一起盗窃自行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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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2007
颗粒名称: 顺德县公开宣判一起盗窃自行车案
分类号: D924.35
摘要: 本文报道了顺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盗窃自行车案。罪犯周华盛在1986年2月至9月期间,联合他人或独自行动,先后盗窃了顺德县大良;中山佛山市小榄等地群众的17辆自行车,赃物总价值超过3720元人民币。周华盛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关键词: 刑事犯罪 盗窃案件 法律判决

内容

最近,顺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盗窃自行车案。十八岁的罪犯周华盛,在一九八六年二月至九月间,伙同他人或单独到顺德县大良、中山市小榄等地,先后十七次盗窃了群众的自行车十七辆,赃物价值人民币三千七百二十多元。周犯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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