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企业需要哪些法律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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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1715
颗粒名称: 话题:企业需要哪些法律保护?
分类号: F27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省、市检察院负责同志与我市国营企业负责人进行对话,讨论企业在生产、经商活动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企业负责人提出了关于不平等竞争条件、回扣问题、工作失误、交通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检察院表示将解决属于他们权力范围内的问题,转达意见给其他部门,并建议进行立法。
关键词: 市检察院 国营企业 法律 政策问题

内容

本报讯 日前,省、市检察院负责同志与我市外经、财贸、经委等系统部分国营企业负责人对话,共同探讨企业在生产、经商活动中碰到的法律、政策界限问题。
  “执法机关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为商品经济发展清除障碍。保护人的积极性,保护生产力。你们在生产、经商活动中遇到哪些有关法律的棘手问题?最需要提供哪些方面的法律保护?”检察院的负责同志一番开场白之后,到会的企业负责人纷纷发言。不少人认为,目前国营企业要执行诸多的国家法规,比如多种的税收、退休工人制度等等,与乡镇企业、个体企业的竞争条件很不平等;致使国营企业面临窘境。关于“回扣”问题,从道理上讲,这种推销术属不正当手法,不可取。但在多种经济成份存在的现实中,“回扣”的做法不可避免,与其限制国营企业而不限其他,还不如统统使之合法化,制定若干规定,允许一定限额内的“回扣”,因为在实际上,国营企业为保住“饭碗”,已经暗中变换着手法来搞了。目前“袋落袋”(贪污受贿)受到严肃处理,而“倒落海”(工作失误使国家资财蒙受巨大损失)则不了了之,与会的国营企业负责人的看法是:“工作失误”有时比贪污受贿危害更大,应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企业界人士还就交通立法、经济合同的法律效力、变相摊派以及执法、金融等部门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省、市检察院的同志表示,属他们权力范围内的,尽快设法解决;属兄弟部门的,将意见、建议转达;需要立法的则建议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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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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