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发达地区土地经营机制的完善问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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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1581
颗粒名称: 浅议发达地区土地经营机制的完善问题
分类号: F311
摘要: 该文介绍了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实行的分户承包所面临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改承包地零碎分散为相对连片、改平均分包为自报领包、改无偿承包为有偿达标承包、改以工补农为以工建农等,以促进土地流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收益。
关键词: 土地经营 机制 农村经济

内容

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实行的分户承包,已成为农业的主要经营形式。它对于启动农村经济改革,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容否定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经营渐渐暴露出新的矛盾,在发达地区尤其明显。矛盾表现在:承包地零碎分散,与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相适应;土地平均分包,与生产力诸要素的合理组合不相适应;农户经营少量的土地,与其致富欲望不相适应;加上土地多是无偿承包,缺乏达标要求,且集体再分配,以工补农又未理顺,很不利于搞好土地经营。
  毫无疑问,解决这一问题,根本途径在于矫正农产品(主要是粮、蔗)价格与价值的偏离,并在这个基础上,强化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且通过立法,允许有偿转让,促使土地流动。但从自前已形成的小面积、零碎分散的土地经营格局来看,即使粮食价格完全放开,土地的转让及集中仍然是困难的。因此,要创造一个有利于生产和转让集中的土地经营机制,要时现行土地承包制进行四个改;
  一、改承包地零碎分散为相对连片使农户承包地比较连片二、改平均分包为自报领包。采取按农户的劳力、资金、经营能力自报包田的办法,能者多耕,劳力不足或有其他出路者少耕或不耕。重新领包后,可在家庭联产承包制坚持长期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定期调包土地的制度。一般五、七年调整一次为宜。只要承包者能够按照合同做到达标承包,期满后可继续承包;在承包期间已转营他业,原则上在期满后应将承包地交由集体重新发包;那些已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并确实增产的,可签订更长的承包合同。三、改无偿承包为有偿达标承包。一方面要规定出每亩承包地应上交集体的金额或比例,有条件的地方或有可能的生产项目,可以采用投标承包办法。另方面,要明确规定土地建设、投入、产量等各种指标,以及重大的生产措施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奖罚。对已转营他业,“明耕暗弃”达不到指标,要加重处罚,如经教育无效,由集体收回其承包地,其转耕需要的补贴由该户负担。四、改以工补农为以工建农,理顺集体再分配制度。集体经营收入中要规定一定比例作为建农基金,主要补在农机装备上,补在农田基本建设上,补在先进技术的推广上,补在开发性生产上;今后对水电费、机耕费、排灌费以及集体代付的生产性费用,应由承包户负担。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建农,同时可以促使转营他业的农户转让土地,利于土地集中;集体再分配要与经营土地者的达标情况联系起来,达标者领取全额分配,不达标者按规定比例扣减。转营他业的务工务商者,若不完成集体规定的义务,也按规定比例扣减。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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