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道德的「第三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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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1210
颗粒名称: 不道德的「第三者」
分类号: D923.92
摘要: 本文讨论了保姆与主人的丈夫发生婚外情,导致主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指出“第三者”插足他人家庭是破坏合法婚姻的行为,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建议对这种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分。
关键词: 不道德 第三者 社会公德

内容

去年,城区有位女干部从外地请来了一个妇女当保姆。事隔数月,保姆与主人的丈夫勾搭成奸,致使夫妻反目感情破裂,最后双方离了婚。一个幸福温馨的小家庭,由于“第三者”的插足,无端端地被拆散了。“第三者”这种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身上,专门制造家庭悲剧的行为,理应受到“道德法庭”的审判和社会的谴责。
  从根本上说,“第三者”插足,是破坏合法婚姻的行为。大家知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双方都应忠于爱情,任何一方都无权追求婚外的爱情与婚外性生活。“第三者”更无权插足他人家庭,破坏他人婚姻自由。这既是夫妻双方和其他公民应承担的道德义务和法律责任。即使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也只有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以后,才有权利去追求新的爱情。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行为总是要受到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制约和约束,不能为所欲为。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一个人结婚以后再去追求婚外爱情与婚外性生活,或“第三者”明知他人已有配偶偏要插足,这无疑是损害了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和他们子女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社会的利益。因此,应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分。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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