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仕通抢劫钱财被诉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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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5836
颗粒名称: 潘仕通抢劫钱财被诉之于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佛山市检察院将潘仕通抢劫钱财、致人重伤一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
关键词: 抢劫案 法律 公诉

内容

本报讯 最近,市检察院将潘仕通抢劫钱财、致人重伤一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
  案犯潘仕通是南海罗村镇潘家村村民,前不久,建了一间新房子。
  但由因手头钱较紧缺,新房无法竣工为了早日入伙进宅,他苦思冥想找钱突然间,他想起同村七十五岁的单身老大婆林崧平日手头上有些钱,加上年老体弱容易得手于是就在她的身上打主意去年十月二十日晚八时,潘假意到林家探访〓乘林不备之机,走到林的背后,用右手猛力扼住她的颈部,当即把林扼昏,潘又立即抱起林,把她的头部向地上猛力撞击数下,造成多处撕裂出血。随后在屋中搜掠财物,盗窃了自制钱包不,内有人民币九十元事后便逃离现场回家睡觉深夜十一时许,邻居黄某听到林在屋里呻吟,便把情况告知了村干部,并把林救起送去医院治疗,才免去一死公安机关根据提供的线索,很快就破获此案,缴回被劫现款,把潘仕通抓获归案。(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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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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