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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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5171
颗粒名称: 增强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
分类号: G210
摘要: 增强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是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十三大提出以法治国目标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 权利 义务 公民

内容

刘坚明
  增强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是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十三大提出以法治国目标的必要条件。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这是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主要特征。资本主义社会把一切义务强加给劳动人民,把一切权力归于统治阶级:人们连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也没有,更谈不上民主权利、政治权利了。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宪法和法律已经规定了公民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并为公民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了较为丰富的物质条件。然而,这只是基础,要实现法治,还需增强公民权利义务的观念。
  从权利的实质看,它是公民实现某神行为的可能性,是国家允许公民所作的某种行为。但是,公民是否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完全靠公民自身决定昌若公民本身不意识到自己的权利,没有权利的观念,尽管法律明文规定也只是一纸空文,人民当家作主、以法治国也就是一句空话。
  从义务的实质来看,它是公民从事某种行为的必要性,是公民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禁止公民作出某种行为。它带有强制性,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我们常常强调的遵纪守法,就是增强公民的义务观念,这是我们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最基本保证。
  权剩和义务具有相对性和不可分割性。你在社会中享有一定的权刊,就必须在社会中承担一定的义务。因此,我们行使权刊的同时。必须意识到自己的义务,必须意识到行使自己的权利是否影响到别人的权利: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如果,任何人都可以毫无节制的行使权利,那么,别人的权利就无法保障。你百示威游行的权利和自由,但这一权利的行使如果阻碍了交通,扰乱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就不能保障别人上班、劳动的权利和自由,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增强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就是要求公民要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管理国家。这才能逐步实现十三大提出的以法治国的目标。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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