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金交电公司以法治商气象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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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4814
颗粒名称: 市五金交电公司以法治商气象新
分类号: F427
摘要: 佛山市五金交电公司在开展购销业务中,建立法律室,执行合同法。
关键词: 五金交电公司 建立法律室 执行合同法

内容

本报讯 市五金交电公司在开展购销业务中,认真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专门成立了法律室,组织干部职工学经济法规,运用法律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给公司带来新气象。今年全公司签订的经济合同、不合格率比1985年下降了90%;法律室共解决合同纠纷、欠账、悬案29宗,追回款项和商品折合款490多万元。
  该公司是我市商业系统最大的公司之一,年购销额在亿元以上。改革、开放以来,公司购销业务迅猛发展。但由于一些新上任的业务员缺乏经济合同法常识,在贸易活动中出现失误现象,甚至上当受骗。1985年,全公司签订的1300多份合同,就有430多份不合格;因悬案而滞留在外的资金达500多万元,严重影响了资金周转。去年初,公司成立了专门清理悬案的索赔小组,继而又在城区律师事务所和商业局的支持下成立了法律室。制定了《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大力宣传经济合同法,检查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使每个业务员都成为知法、守法者,扭转了被动局面。今年以来,全公司共签订经济合同1790多份,不合格率仅占2.7 %。
  与此同时,法律室积极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使大批滞留在外的资金及时回笼。例如,1985年,公司一名业务员与南京某商场签订了空调机、收录机等总值200多万元的购销合同。由于合同条款写得不够详尽,被对方钻了空子,长期拒付货款。后来,法律室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直接与对方交涉、论理,终于追回了这笔巨款,避免了损失。此外,法律室还配合公司领导,认真做好成交额大的经济合同的审批和监督工作。今年以来,经他们参与签订的10多宗经济合同,没有发生任何经济纠纷。
  梁海坤 周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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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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