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明年对市区居民实行木柴差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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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4643
颗粒名称: 市政府决定明年对市区居民实行木柴差价补贴
分类号: G210
摘要: 佛山市政府决定1988年对市区居民实行木柴差价补贴。
关键词: 佛山市政府 市区居民 木柴差价补贴

内容

本报讯 最近市人民政府决定,改革市区(城区含石湾镇)木柴价格的补贴办法。从1988年1月开始,佛山市市区放开木柴销售价格,实行议价供应。取消居民引火柴牌价供应后,对有市区户口的干部、职工(含离休、退休人员、固定工、合同工),给予差价补贴。按现行引火柴一户一年供应60公斤,目前木柴牌价议价差价,每50公斤为13.68元以一户两人就业计算补贴,差价补贴每人每年为7.2元(每人每月0.60元)。并按供给关系,在每月发放工资时一齐计发。对私营工商业的职工和个体户可自行开支,允许打入成本,按现行供给渠道解决。鳏寡孤独人员因日常用柴较多,而生活比较困难,其补贴适当增加,除按每户(人)每年补贴差价14.40元为基数外,再增加补贴10元,即每年每户(人)补贴24.4元。在取消木柴牌价定量供应后,市政府要求市土产公司,煤建石油公司,要继续承担居民引火柴的组织供应任务。同时还决定,议价木柴可按购得进,销得出,保本微利,随行就市的原则作价;允许个体商贩或其它部门多渠道经营。
  卢国汉

知识出处

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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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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