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颁布制止非法劳动收入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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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4613
颗粒名称: 苏联颁布制止非法劳动收入的法令
分类号: G210
摘要: 苏联颁布制止非法劳动收入的法令。
关键词: 苏联 颁布 法令

内容

去年四月,苏联颁布了《关于加强同捞取非法收入现象作斗争的法令》。新法令的一些条款主要是针对政府官员的。法令规定,凡以权谋私和玩忽职守的都要受到处罚,党和政府官员受贿,地位越高受到的惩罚越重。政府部门的汽车司机用公家车为自己赚钱也将被判处两年徒刑或处以约合三百九十至一千三百美元罚款。对于普通公民,新法令主要用来掌握和控制他们的额外收入。现在,苏联职工的平均月工资约二百四十七美元。从去年七月一日开始,公民如欲购买价值一千三百美元以上的商品,就必须说明钱的来源;购买六千五百美元以上的商品,必须通过储蓄转帐。
  (谭缉)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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