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案犯禅城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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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4314
颗粒名称: 三名案犯禅城落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12月04日,佛山报刊登一篇佛山城区公安分局抓捕案犯在禅城落网。
关键词: 高尔夫球 金牌

内容

十一月二十七日凌晨一时十分,佛山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值班室的电话铃声急促地响了起来。副政委康保婵一跃而起,抓起话筒,听到紧急案情通报:当晚十一时四十五分,在石湾华远新村附近,一小车司机被三名“乘客”持刀抢劫,案犯抢去人民币一百元后逃走。康副政委冷静地分析了形势,意识到:如果案犯要逃往广州方向,城区乃必经之路,应立即进行堵截和搜捕。
  一时十五分,堵截、搜捕的战斗任务已下达到各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和全区各个堵截哨位。一时五十分,莲花派出所所长刘访希骑车去查哨,途经市中医院门口时,突然看见马路对面的巷子里匆匆走出三个年轻人。其中一人穿着蓝色背心,与通报中的三名案犯特征相似。这三人走到亲仁路与祖庙路、莲花路的交叉路段时,突然转向红路街走去。紧紧跟踪的刘所长一见这一情况,想要回所叫人已不可能了。红路街连接的横街直巷错综复杂,极易被他们溜掉。刘所长缩短了距离,观察环境寻找下手的机会。正在这时,升平派出所治安队员黄志文、梁新明两人巡逻至此。刘所长一见时机已到,便大步冲上前,将三人拦住盘问,在黄志文、梁新明协助下,迅速将这三人带回派出所审查。
  康副政委接到莲花派出所的报告后,立即指示要认真审查,并通知石湾公安分局。这三人自称是城区人,但其中一人身上带有广州市某中学的学生证。他们说从舞厅跳舞后回家,但三个人所穿的运动鞋连鞋面都湿了,当时并未下雨,倒象是从农田或水沟内走过的样子。另外,有两人的脸上、身上有新抓痕,与事主反映在搏斗中曾抓伤案犯的情况相符。这时,石湾公安分局的同志带事主赶来了。经仔细辨认,这三人正是抢劫案犯。在充分的证据面前,三名案犯不得不交代了作案经过。他们是刘国杰(住张搓)、陈维泽(住城区)、沈钰斌(广州人)。他们当晚在广州搭乘出租汽车到石湾华远新村附近,抢劫了小车司机后,一路上避开大马路,在小路和内街穿行,自以为得计,但仍然很快便落网了。
  潘晓明

知识出处

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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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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