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冰借西装引起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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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3897
颗粒名称: 阿冰借西装引起的法律问题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11月广东电视台在“万花筒”这一节目中播出小品“阿辉赴宴”。
关键词: 法律 民事 定金

内容

最近,广东电视台在“万花筒”这一节目中播出小品“阿辉赴宴”。讲的是阿冰为了体面,立据向阿娇借了一套价值五百多元的西装让丈夫阿辉穿上赴宴。结果西装被淋湿了,阿娇和娇妈找上门来。按照阿冰所立的借据,阿辉硬着头皮把这套西装买下,可是这套西装已被人落了定,不知娇妈怒气当头是否想到因此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呢。
  落定又称下定,是民事上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保证合同得以实现的法律手段之一,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生效或保证合同的履行先行给付他方一定数量的金钱。顾客看中了娇妈摆卖的这套西装,准备明天取货,这是一宗买卖合同的达成。顾客为了督促娇妈履行合同,保证合同实现,事先给付一定数量的金钱,这就叫落了定。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在这宗买卖合同中,娇妈是负有供货义务的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的定金法律效果,阿冰按借据买下这套西装之后,娇妈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就有两种情况:一是如果这套西装是种类物,即能用同品种同数量的物品互相代替的,而这种西装还有库存,娇妈则可拿出一套来卖给落定者;二是如果这套西装是特定物,即是具有独立特征,以当事人主观意志决定不能以它物代替的,或是同类品种唯一的一套,那娇妈就要按照法律规定,双倍退还定金。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落定者自己不履行义务,过了预定的期限才来取货,他就不能要求娇妈返还定金。(刘坚明)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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