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了刑的重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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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3772
颗粒名称: 被判了刑的重婚者
分类号: G210
摘要: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在庄严的法律面前,郭浩生竟敢抛妻弃子重婚纳妾,触犯刑律,结果受到法律的惩处,成了可耻的囚犯。
关键词: 婚姻制度 冯惠满 重婚

内容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在庄严的法律面前,郭浩生竟敢抛妻弃子重婚纳妾,触犯刑律,结果受到法律的惩处,成了可耻的囚犯。
  郭浩生是南海县平洲镇的农民。他原有个温顺勤劳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孩子,家庭生活幸福。但由于他脑子里残存着封建意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又在头脑里作怪,因而使他走上了堕落犯罪的道路。一九八三年的一天,他找到顺德县陈村镇的一个巫婆给他算命。巫婆胡扯什么“你的婚姻不顺利,要经过两次婚姻。”郭犯信以为真,打算弃妻再娶。不久,他在广州街头买了一本“人生科学推算法”,从书中毫无科学根据地推算出他“要经过两次婚姻”的邪说。自此,他制造种种借口提出与妻子离婚,但遭到其妻拒绝。于是他采取打骂妻子、毁坏家具、不抚养孩子、不给生活费等手段,企图达到离婚目的,但都毫无结果。
  后来,他到盐步镇一间砖厂做临工,结识了女青年冯惠满。一次,冯不慎扭伤了脚,郭连续一个多月踩自行车送她到医院治疗,并为她端菜送水敷药,服侍周到。郭大献殷勤的行为博得了冯的欢心,两人从此明来暗往,勾搭成奸。村干部多次对郭耐心教育,严肃批评了他的违法行为。但郭置若罔闻,无视国法,竟于一九八四年四月与冯惠满离家出走,到番禺县市桥租了一间屋,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并于次年六月生下一男孩,两人在番禺做临工共同生活长达三年之久。郭妻四处寻找,并苦劝他与冯脱离非法关系。但郭置之不理,毫无悔改之意。迫于无奈,郭妻向县人民法院投诉。政法机关依法将郭冯两人逮捕归案。县人民法院于今年五月十四日在平洲镇公开审判,以重婚罪判处郭浩生有期徒刑二年,判处冯惠满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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