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的需要与犯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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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3718
颗粒名称: 浅谈人的需要与犯罪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11月13日,佛山报刊登了关于人的需要与犯罪的内容,告诫人们正确认识人的需要,对防止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社会 需要 犯罪

内容

刘坚明
  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贪婪的人在金银首饰店里,旁若无人地拿走一块金条,结果被当场抓获。警察问:“你在众目睽睽之下拿走金条,难道你不怕被抓住吗?”这个人回答说:“警官先生,我当时看见的只是金子,而没有看见人呀!”去年,在我市抢劫玫瑰商场金银首饰的罪犯陈志强,也是理所当然地对审讯他的公安人员说:“同志,见到金子谁都想拿呀!”这可谓一模铸就。有价值的东西谁都需要,这是实话,然而能否见到就拿?这得从人的需要谈起。
  需要是人的心理现象之一,是有机体对延续和发展其生命所必需的客观条件的反映,也是激发人们积极性的动力。它反映在一个人的动机、欲望、兴趣、需求、意向、目的和信念等方面。没有需要,就没有动机。需要是人和动物都具有的,但人类满足需要的对象、方式、手段是具有社会性和科学性,这是区别于动物的主要特点。人一出生就生长在社会里,接受社会的教育,适应社会规范的要求。每一个人要满足自己的需要,都应首先考虑到社会的要求和他人的需要,在社会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考虑个人的需要。若每个人都毫无节制地放纵自己的需要,社会也不存在什么行为规范。那会导致他人的需要你可以肆意去剥夺,同样你的需要别人也可以去剥夺掉;结果,谁的需要都不可能获得满足,无异于动物的世界。上述那个贪婪的人和陈志强的行动和回答,正体现了他们只看到自己的需要,而他人的需要、社会的要求则置之脑后,当个人的需求和欲望无止境地发展时,就会导致只见金子不见人的现象,表现出来就是明目张胆、无法无天的犯罪行为,结果只能遭到社会的唾弃。
  此外,人的需要也不能离开客观现实条件,从大的范围讲,不能离开社会生产发展的水平、分配方式等因素,从小的范围讲,则不能脱离每个人的政治经济条件。在我们社会主义条件下,获得需要的满足,决定于个人对社会提供的劳动和贡献。不懂得这一点,盲目追求超离现实的享受,结果也容易导致犯罪。
  因此,正确认识人的需要,对防止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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