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山火事故 保护“绿色宝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2879
颗粒名称: 严防山火事故 保护“绿色宝库”
并列题名: 市府发出通知,对重阳登山活动作出有关规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佛山市采取切合实际的积极有效措施,严防山火事故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绿色宝库”。
关键词: 护林防火 工作 佛山市

内容

本报讯 我市各地认真发动群众总结经验教训,采取切合实际的积极有效措施,严防山火事故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绿色宝库”。
  今年,我市对护林防火工作抓得较紧。早在七月底,市政府就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并落实县、镇领导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各县、市都制订了新的具体措施,及时组织行动,主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一是较大幅度增加专用投资。全市今年内共拨护林防火经费30.1万元;其中高明县投资11万元之多,中山市投资8万元。二是充实各级护林防火组织机构。全市护林员从去年的322人增加到现在1230人,在重点林区设置护林哨93个。高明、南海、顺德县和中山市建立义务灭火队伍114支,共3678人;各地进一步落实封山育林、护林防火承包责任制。三是增加各项设施。全市除了对原有近300公里的防火线进行维修之外,高明、中山和三水三县、市计划新辟防火线672公里,目前正在加紧开设。为了及时互通情况,市、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设置无线电台主机共10台、车载电台9台、对讲机24台。同时,添置灭火工具。此外,各地林区更新和大量增加护林防火牌和宣传标语,并且继续完善和执行村规民约。最近组织的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检查,把护林防火工作列为一项主要内容。通过总结、交流经验,帮助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落实护林防火措施。
  今年重阳即届,为了加强护林防火工作和维护登山活动的治安秩序,市政府特地提前发出通知,各县、市也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发出有关通告。根据市府的《通知》规定,重阳节期间,在登山地区,一律禁止摆卖销售和携带、燃放烟花、火箭、炮仗、香烛、照明火把以及其它可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山林野外生火煮食、烧烤。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依照《森林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造成严重恶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机构

佛山市政府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高明县
相关地名
中山市
相关地名
南海县
相关地名
顺德县
相关地名
中山市
相关地名
三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