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不宜泡热水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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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2205
颗粒名称: 孕妇不宜泡热水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9月21日佛山报登载孕妇不宜泡热水浴,因为过度的热气可能造成胎儿畸形。
关键词: 孕妇 热水浴 胎儿畸形

内容

孕妇不宜泡热水浴,因为过度的热气可能造成胎儿畸形。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的爱德华兹博士对动物的研究显示,因外在原因或发烧而引起的体温过高,会伤害胎儿正在发育的中枢神经系统,在怀孕早期,尤其是从第十周到十四周,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正在迅速发展,高热会杀死那些分裂中的细胞,最严重的情况是,这种伤害可造成神经系统无法发展完成,使大脑无法思维,或对关节造成永久性的伤害,以及肌肉组织日渐萎缩。
  所以,孕妇在早期尽可能避免造成体温过高的环境,因为人体内部的体温达到摄氏三十八点九度时,就会对胎儿造成伤害。(武书云)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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