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举办副局以上干部法律学习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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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1926
颗粒名称: 市城区举办副局以上干部法律学习班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9月上旬佛山市区举办副局长以上领导干部法律学习班。
关键词: 学习班 宪法 依法办事

内容

本报讯 本月上旬,市城区举办副局长以上领导干部法律学习班,结合城区当前在依法办事和执法中,特别是在经济活动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学习《宪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参加这次学习班的有区四套领导班子的全体成员,有区属机关和企业工厂,区副局级以上干部共230多人。学习班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礼主持,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余永新作了学习动员和辅导。
  这次学习班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强调学习联系实际。通过学习,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宪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坚持两个基本点。要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刘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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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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