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杨文生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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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0860
颗粒名称: 王维杨文生受法律制裁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3月15日发生在城区卫国西路路段的抢劫出租汽车司机一案,经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犯罪人受到法律制裁。
关键词: 抢劫 出租汽车司机 法律制裁

内容

本报讯 今年三月十五日,发生在城区卫国西路路段的抢劫出租汽车司机一案,最近,经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分别判处王维、杨文生有期徒刑十三年和九年罪犯王维、杨文生原是天津市重型机械厂工人,今年三月十三日他俩从天津市到广州市后,因携带旅费不足,便合谋对出租小汽车司机进行抢劫十五日零时许,他俩从广州市乘搭出租「的士」来到佛山,当司机把车停在城区卫国西路弼塘商场附近时,他俩乘夜深无人之机,持刀向司机行凶,司机受伤后跑出车外呼救,王、杨便抢走车内的人民币一百二十多元,然后逃离现场,后为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康炳华)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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