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案件日增各地应该引起注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0431
颗粒名称: 非法拘禁案件日增各地应该引起注意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7月24日佛山报登载的关于加强法制教育,与非法拘禁行为作斗争,以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的文章。
关键词: 法制 教育 经济纠纷

内容

近年来,我市非法拘禁案件有所上升,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各地要加强法制教育,与非法拘禁行为作斗争,以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过去,非法拘禁案件的被告人,一般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或村镇基层治保干部。但近年来,我市发生的非法拘禁案件的被告人,则多是个体户、承包专业户或某些经济组织的负责人,其原因往往是债务关系或财物经济纠纷所引起,有的人为了挽回经济损失,竟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把对方非法拘禁起来,并进行殴打、虐待。今年一月,南海县人民检察院查处曹明帮非法拘禁一案,就是由于经济纠纷所引起的。西樵镇个体户曹明帮,在去年四月十七日与浙江省绍兴县第三印染厂金某达成了一笔白坯布的买卖交易,后由于在布的质量、价格问题上发生纠纷,金某没履行合同,使曹明帮经济受到损失,为此,曹伺机报复。去年八月十日,曹在西樵樵粮招待所找到了金某,以和金某算清帐务为借口,将金骗到爱国乡曹经营的星河小食店,将金某非法拘禁四天,并扣押其钱物案发后,由于曹明帮认罪态度较好,并退出非法扣押的财物,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曹明帮免予起诉处理。最近,我市顺德、三水县人民检察院也查处一些类似案例。
  上述情况表明,我们必须要加强对个体户、承包专业户、经济组织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使他们遵纪守法,按照法律途径处理经济纠纷。同时,为了有效地控制非法拘禁案件的发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如发现有上述案件,可用书面或口头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揭发、检举和控告。高洪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高洪
责任者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佛山市
相关地名
顺德
相关地名
三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