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龟案破获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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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9924
颗粒名称: 盗龟案破获记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7月8日佛山报登载了盗龟案破获记,九江镇南金村破获了养龟场失窃案。
关键词: 案犯 金钱龟 侦察员

内容

上月十四日凌晨一时许,三个黑影窜进顺德县龙江农科站养龟场,池里的金钱龟被洗劫一空:::
  七时四十分,龙江派出所接到养龟场失窃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只见龟池里一至五隔的金钱龟共八十多只都被偷去,价值一万二千多元。根据现场勘查分析,证实这是两人以上作案,案犯捕鱼手段极熟,很可能是经常赤足偷鱼、钓鱼、撤网捕鱼的人。
  于是,侦察员们撒下了天罗地网,追捕作案者。十五日上午,九江镇南金村治保主任提供了线索:今年三月,龙江镇有两人来过河涌撒网捕鱼,被治安队员抓获,每人罚了七十五元,罚款单上有朝阳农场周仔字样。这个嫌疑对象周焕光自一九八二年劳改释放回来后,不务正业,经常与仙塘村的赖飞成、赖国华钓生鱼、捉水蛇、偷鱼虾。据周焕光的邻居反映:十四日清晨,他被周家发出的「咯咯咯!」声吵醒。这极可能是把金钱龟转袋时发出的声响。十六日中午,周与其舅赖飞成拿着一部十二英寸鸿运扇和一台收录机回来,并在家大吃大喝,谈论的都是钱的问题。
  经过侦察员的深入查访,十七日下午派出所果断将三人收审。据三个案犯交代,十三日晚,他们获知农科站养有「水鱼」,便策划进行盗窃。得手后,凌晨三时许,他们开车到广州兜售,一直以为偷来的是「水鱼」的案犯,先以每斤十七元卖去八只。广州市文昌北路跃华东村38号的陆某见三个傻瓜昏昏然便一气向他们称了九十斤,即转手以每斤六十五元卖出。
  三个案犯得款一千六百六十元,正沾沾自喜时公安人员出现在他们面前。·林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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