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浩生犯重婚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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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9386
颗粒名称: 郭浩生犯重婚罪被判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6月南海县平洲镇农民郭浩生置国法于不顾,明目张胆地抛弃妻儿重婚立室被县人民法院依法惩处。
关键词: 郭浩生 重婚罪 惩处

内容

本报讯 南海县平洲镇农民郭浩生置国法于不顾,明目张胆地抛弃妻儿重婚立室,最近被县人民法院依法惩处。
  郭浩生1981年结婚后生有一子。1982年外出做临工时结识了女青年冯惠满,后来郭竟背着妻子离家出走与冯惠满非法同居。当地公安干警曾多次对他进行教育,但郭一意孤行,不思改悔1984年郭、冯两人外逃到番禺县南村、市头等地,以夫妻名义公开非法同居,并生下一非婚子。事后,郭的妻子在苦劝无效的情况下向县法院投诉。南海县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郭有期徒刑两年,冯惠满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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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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