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边办事处协助农民办理房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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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9158
颗粒名称: 张家边办事处协助农民办理房产公证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5月到1987年中山市张家边办事处有7600多户农民要求办证,其中2500多户农民已领到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关键词: 农民 房产 公证

内容

本报讯 自去年五月以来,中山市张家边办事处根据“真实、合法”的原则,认真为农民办理了房屋产权公证,使他们的合法房产有真凭实据,其所有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消除了日后可能产生纠纷的隐患,保证了人民内部的安定团结。
  近几年来,张家边房屋宅基地纠纷发生有上千宗,占民事纠纷总数的40%。针对这种情况,办事处领导通过广泛深入调查,发现农民中新建的私房没有产权证据,有的旧屋土改时发的契证已遗失;有的房屋产权不清便私自买卖;有的租借房产随便更改所有权.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势必增加纠纷和留下隐患。因此,在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从各村抽调了270人组成72个房地丈量小组,分别进行调查无证房屋的户数,丈量屋地面积,并绘制简图张榜公布征求意见。在查实房产权没有争议及明确归属后,按照自愿办证的原则,由房主填写办证申请书,经办事处复查后送市公证处核准,统一发给公证书。一年来该办事处有7600多户农民要求办证,其中2500多户农民已领到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通过办理房产权公证,全办事处解决多年的房地老大难纠纷积案9宗、新发生的纠纷20宗,遗留的纠纷隐患226宗。如仓山村民吴某建厨房烟囱时多占了与陈某共用的2厘米下水道,吴的烟囱对着他家,陈某认为不吉利,不准吴建。后来陈建房时吴则以陈侵占他的宅基地为借口阻止其施工,纠纷拖了两年悬而难决。当他们申证办理公证时,工作人员丈量地界挖出地脚砖,证明陈拟建的房屋无侵占吴的宅地,顺利解决了纠纷。此外,办事处为了预防日后出现儿女争房产和不愿赡养老人的情况,在办公证时按应继承房产的儿女分别办理,要求产权人写其父母,子女列为家庭成员。这样既明确了产权又防止纷争,落实了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
  (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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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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