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法律常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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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8944
颗粒名称: 一句话法律常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6月5日,佛山报登载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等三则法律常识。
关键词: 土地 公民 案件 法律

内容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李坛)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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